以何种计算周期申请需明确,一般以季为周期。
——以北京供参考。
以月为周期,周工作5天为计
合同工作时间:
工作5周,每天工作10小时,休息10天,往返路程2天。
月工作时间=10H/天*5天*5周=250小时
实际工作时间:
工作4周,每天工作12小时,休息7天,往返路程2天。
月工作时间=12H/天*5天*4周=240小时
从以上信息得到,实际工作时间并没有合同工作时间的多,不知LZ所说的1.22倍从何而得。
也有可能个人理解有误,欢迎指导,共同探讨。
综合工时的加班以1.5倍计发,无2倍加班费。 北京一叶 发表于 2012-2-20 1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综合工时设计需要给员工一个24小时连续休息的时候。
以何种计算周期申请需明确,一般以季为周期。
——以北 ...
感谢讨论:
此例情况为
合同工作时间:
工作5周,每天工作10小时,休息10天,往返路程2天。(5周为连续工作,无休息日)
47天一周期内工作时间=10H/天*7天*5周=350小时
实际工作时间:
工作4周,每天工作12小时,休息7天,往返路程2天。(4周为连续工作,无休息日)
37天一周期内工作时间=12H/天*7天*4周=336小时
因两个计算周期不一致,一为47天,二为37天,情况二与合同规定的情况一,平均日工作时间增加了,可不知如何计算准确加班费用。 坐等高手解答!
:P yuyuww 发表于 2012-2-20 08: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综合工时制是应该按照周期计算,但工资还是按月计算,并且合同法里也是规定了按月,旬或年的计算。
您说 ...
我是意思,判断他是否有加班,需根据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是否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出的,则按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未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则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不知道我说清楚没? yuyuww 发表于 2012-2-21 09: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谢讨论:
此例情况为
合同工作时间:
以计发工资周期为计算,月1-31日或者其他。看此期间所工作的实际小时数,再计算出实际加班数,得出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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