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么?解除的时候如何赔偿?是都不可以约定试用期么?求高手,求解答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终止时经济补偿金需要支付。
3:解除时的如果需要补偿赔偿的话跟固定期限合同的补偿赔偿是一样的。 sawata 发表于 2012-2-21 1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终止时经济补偿金需要支付 ...
2和3这样补偿基数怎么确定,如果是一次性付一笔钱的话,把这个钱除以工作的月数求出来的么?赔偿的系数也是08年后的N+1? xigualucky 发表于 2012-2-21 12: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和3这样补偿基数怎么确定,如果是一次性付一笔钱的话,把这个钱除以工作的月数求出来的么?赔偿的系数也 ...
我是只是看到别人讨论派遣问题的时候说有的派遣公司(用人单位)为了逃避经济补偿金而和员工签订了“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派到的用工单位又和员工约定了试用期,结果又以试用期不符合退会用人单位,结果发生劳动纠纷。。目前已经确定的是不可以有试用期,但是怎么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问题出现了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互相推诿。。。所以跑来发个帖子问问。。。 1.不能约定试用期。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注意的是,这里并没有区分合同终止的动议有谁提出,也就是说,任务完成后,无论是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还是单位提出终止,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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