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1、但职工是否需要护理的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的建议吗?2、支付多少护理费呢? 护理的依据应该是伤残鉴定结论吧,至于护理费是有具体的规定的,楼主再找找 待专家解读{:5_257:} 一、关于护理的依据可以看医生的意见以及参考以下内容:4.1.4护理依赖
指工伤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a)进食}
b) 翻身;
c)大、小便;
d)穿衣、洗漱;
e) 自主行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a)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b)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c)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二、关于护理费的标准: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除了护理费用,还有相关的住院伙食费补助 1.根据调整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护理费应该是由社险基金支付的
2.护理费的支付包括三种情况: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
3.需要提供专业机构的正规发票和医院的就以证明等单据 本帖最后由 lixiaoxv 于 2012-2-23 13:04 编辑
1、医院出证明,证明有请护工的必要。(我觉得一般医院都会开的,因为可以创收,也不得罪病人)
2、家里人自已照顾,家人因人而耽误本职工作的,单位出误工证明,受伤员工公司给相应的误工费。 法律只有条文,没有金额,这是要协商的 工伤啊,没遇见过,
ycdbkun说的很好,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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