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如何“派”?
本帖最后由 liou13 于 2012-2-25 22:30 编辑近期,与朋友聊天室,谈到这样一个问题:
A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有B公司与C公司协商一致,由B公司向劳务公司支付A员工的每月工
资,A员工则被派遣至C公司用工。B公司与C公司存在业务关系,不属于子公司或分公司关系。
问题:
1、A员工与哪个公司具有劳动关系和用工关系?
2、若出现法律纠纷,如A员工工伤、辞退A员工、A员工触犯法律法规等,哪间公司将承担责任?
都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责任,因为你的劳动合同是与派遣公司签的,你的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那边! 有点乱,我帮你编辑了一下,不知编辑后的意思是不是楼主原来的意思。
这个派遣的案例存在两个方面的概念:
1、劳务派遣概念;
2、工资代发概念。
A员工与劳务公司X建立劳动关系是确定的,实际用工关系是与C公司之间产生。A的工资由B公司代C公司支付给X派遣公司,然后由X发放给A。所以,A与B公司之间没有实际的任何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发生工伤的责任单位应该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A虽然与X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一旦发生工伤,责任单位应该是C。如果依法缴纳了社保,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承担,而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该由C承担。
至于其他的一些劳动关系上的责任,理论上应该由X公司承担相关的责任。 Mark.Yao 发表于 2012-2-25 1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点乱,我帮你编辑了一下,不知编辑后的意思是不是楼主原来的意思。
这个派遣的案例存在两个方面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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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代付工资的B公司角色尴尬…… 2楼分析已经很到位,有什么好尴尬尴尬的,C和B是周瑜打黄盖的关系。 {:5_252:}{:5_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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