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公司从人情的角度给予一定的补偿。 本帖最后由 雁翔蓝天 于 2012-3-1 09:13 编辑
吕兆 发表于 2012-2-29 09: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因为只是开除员工李红不妥。酒店开除员工李红是想做到杀一儆百。
李红工作的酒店是五星级酒店的管理 ...
开除是显得有点重,有时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商超的货物丢失率,有的公司低有的公司高,就在公司的管理上面,有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不严格执行可能会引起员工的效仿。
勤俭节约很不错,“将客人吃剩的食物(当然是还能食用的)统一回收,分发给需要的员工”也不错,只是这里面蕴含的风险谁来承担?我相信要是让承担这个风险,谁也不敢。如果有员工出来爆料,“将客人吃剩的食物(当然是还能食用的)统一回收分发给员工”,可能有人又该说酒店这样做不人道了。
想起来前几年麦当劳的事情,将快要过期的食品(注意还没有过期)免费送给那些需要的人,结果呢?招来了不少的批评。后来只好不做了。
有的时候好心不一定能办好事。 你有没有想过,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好好的食物丢弃,既浪费又不环保。将客人吃剩的食物(当然是还能食用的)统一回收,分发给需要的员工,刚开始也许“会招来了不少的批评”,但是时间长了,习以为常,就不会有人说什么了,可谓万事开头难,两害相权取其轻。 于情惋惜,于法不妥。但“盗窃”界定有失公允,制度是否合法还得另说,只能说主人公是管理权威维护下的牺牲品!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