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工作天数与月计薪天数
计算薪资时常用到月计薪天数的概念,也知道计算加班费是以21.75为基数。但是不清楚月制度工作天数20.83只要用于何处,有说是用来判断是否存在加班,
具体如何判断呢?基本上实行五天八小时制的公司,每月的上班天数都是21-23天,那跟20.83来
对照的话,也就是五天八小时的也产生了加班?
求正确理解及日常使用20.83的方法,谢谢!
1、 年工作日:356-104(休息日)-11(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4=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12=20.83天/月 ,这是计算出勤天数的基准,也是理论工作时间。
2、 月计薪天数:(365-104)/12月=21.75天,这是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的基准。因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Desert369 发表于 2012-3-6 16: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 年工作日:356-104(休息日)-11(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4=62.5天/ ...
楼上前辈所说的我都了解过,只是不清楚20.83这个数字在实际工作中用于何处?
或者说什么时候需要与其对照,以免产生法律风险,谢谢~ 这个好像是之前什么法进行调整,从20.9几调整成20.83,这个20.83目前只是说的是月平均工作天数,在综合工时制中好像有应用,单就工资计算而言,每月平均工作日20.83天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任何借鉴和参考的意义。 我们用在法定假日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用,当月工资=计件工资+基础工资/20.83*实际加班天数*3。就是这个月的工资合计。 职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职工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职工月工作日20.83,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
制度工作天数20.83主要在综合计算工时制时使用,如果某单位以月为工资计算周期,那么如果当月某员工工作时间超过20.83天*8小时=166.64小时部分就算加班,要按照150支付加班工资。 1、 年工作日:356-104(休息日)-11(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4=62.5天/ ...
月工作日:250/12=20.83 同意7楼的说法 同意7楼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