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欠款是否归薪资HR负责收回?
本帖最后由 349077367 于 2012-3-9 22:41 编辑涉及到的结算项目,部门, 内容
1、工资 薪资HR 离职工资结算
2、购车补贴 行政 根据制度及离职人员未履行的期限,结算应还的购车补贴。
3、无息购房贷款 财务 按照借款合同及还款计划,结算应还借款及违约利息。
4、期权 董事会 退股结算。
5、离职手续 内勤HR
发生环节:离职结算流程。
问题:所有结算项目由薪资HR牵头和财务、行政、董事会确认各款项结算,并做工资中抵扣,发还款通知函、还款跟进等事宜是否合适?
{:5_257:}欢迎大家讨论~
个人意见,个人借款肯定应该在离职清算流程中,但是在财务结算中应该分别列支统计,即个人借款走一条线核算,离职结算(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绩效结算、离职补偿金等)
现金流上可抵扣,但账务不能直接抵扣 看你的流程喽。
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内外有别。一旦离职,就是外人,所以攘外必先安内,凡是欠公司的钱,我强调是公司的钱,不涉及私人间借贷。不管是哪种表现形式,统统要收回来,就是走流程了,当然对于借贷的事项有另行约定的执行另行约定。
{:5_147:}飘一个 抱歉~题目表达有些误导,我已修改~ 不清楚指的什么 离职流程中有各部门掌控的环节,费用借支就在财务审核,物品外借应向应保管部门审核,薪酬HR应该是在以上数据中起到统一核算的作用。
例:离职申请--本部审批--主管以上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是否有各项借支等--物保部审核是否有外借公司物品--本部门审核各项交接是否完成--其他部门等--人事行政审核--薪酬HR核算并依据规定扣减--总经理审批。
{:5_239:} HR最好远离费用问题,除了加班费、福利费、绩效工资和奖金这些工资相关问题,其他费用由财务负责,我们只负责核算,发放也是财务的事情,责权清楚比较好!{:5_257:} 工资这块,如果离职当天结算的话,还是走财务程序比较好 综看已有回答,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责权(这涉及制度设计)和流程(这涉及流程设计),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机制,而结果都是一样的:高效率且低风险。
抛砖引玉一下,明确核定(HR)——审核(项目相关部门)——审批(主管领导)即可,三个环节整合为一个程序:一张表整合上述项目,一个流程走完所完程序,这样首先保证工作集中(工作一个人跟到底出的错最少),其次保证信息畅通。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