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始末
发表于 2012-3-10 10:40:33
以前还真没有注意过仲裁时效,学写了
萧然1983
发表于 2012-3-10 10:40:35
还是有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风险问题。基本员工一起诉肯定胜诉,企业也就能对赔偿金进行申辩了。
萧然1983
发表于 2012-3-10 10:41:10
呵呵 没分加 送把鲜花{:5_257:}
鹤舞九霄
发表于 2012-3-10 12:01:14
很好的案例!
萧然1983
发表于 2012-3-10 14:49:33
萧然1983 发表于 2012-3-10 1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 没分加 送把鲜花
萧然是会员哈,现在不是版主了,没分给啊,要不来我空间给你埋红包!晚了就被人挖走了!
xiefaqiang
发表于 2012-3-10 16:45:56
我也没记起仲裁时效
上善若水2010
发表于 2012-3-11 15:36:45
非常及时的案例的分享,正在头痛类似的劳动纠纷呢。
安安的爸爸
发表于 2012-3-12 13:58:39
案件的发生地在东莞,印象中,东莞应该是适用广州市的司法精神的,因此,关于双倍工资一项,个人觉得处理有误。
广州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意见(2009年)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双方仍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权利义务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用人单位无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再行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处裁决需要支付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未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0574元,可能不当。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emma_maxh
发表于 2012-3-16 11:35:50
学习了,感谢分享。
剑君
发表于 2012-3-16 11:56:22
这一条漏洞百出:2、对于未购买社会保险之事,我厂多次要求申诉人提交身份证用于购买社会保险,但是申诉人一直未回复我厂,声明不购买社保,因此我厂在不购买社保中不存在过错。申诉人以未购买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我厂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的。
只要做HR的人都知道,给员工办理社保,无须员工提供身份证原件;声明不购买社保,是否有申诉人出具的书面申请,这样的答复显得太不专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