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线 发表于 2012-3-15 10:11:11

劳动合同中注明薪酬中包含加班工资是否违法

      我们公司实行的是单休制,周一到周六上班,每天8小时,周末休息,劳动合同是劳动报酬是这样约定的“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方法”,然后再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中注明“甲方所付薪酬包含加班工资”,这边所说的加班工资就是星期六上班。目前公司的做法就是员工直接在合同签字处签字,这样会不会引起劳动仲裁的时候公司要支付员工星期六上班的加班工资??
(PS:“甲方所付薪酬包含加班工资”这条是给员工签合同的时候手写后向员工本人说明的,这点需要员工在合同上特别签字吗??还是可以直接在合同条款中注明,不用手写)

stephenzhou 发表于 2012-3-15 10:17:38

最好不要在劳动合同里面体现薪酬包括加班费,可以在合同外单独和员工签一个书面的东西,阐明工作时间,薪酬包括加班费,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sawasdee 发表于 2012-3-15 10:32:58

应该是可以的

sawata 发表于 2012-3-15 10:33:54

合同约定的工资中基本工资相对是固定的,绩效奖金不是固定的,所以每月的加班工资的基数也是不一样的。
每月发的工资里肯定包含了加班工资,只是在合同里约定加班的工资的数额或者是说公司支付的薪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包含了加班工资不合法。

ycdbkun 发表于 2012-3-15 11:03:19

如果每月加班时间是固定的,那么我觉得如果在劳动合同上写明工资中已经包含加班费是可以的,关键问题是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说周六是按200%支付加班费的,扣除加班费后(或者说经过折算)工资不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等等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如果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加班时间不是固定的,那么你这么写是没意义的。
一般来说,行政人员相对来说加班时间较为固定,基本上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可以制订严格的加班审批流程,确有需要加班的,再另行计算加班费。

浅浅微蓝 发表于 2012-3-18 10:19:48

这个问题还没考虑过,来学习

史努比029 发表于 2012-3-18 10:37:12

我个人认为,不用在合同中列明,但写上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然后 在薪酬制度中,有关薪酬结构中,列明一项“加班费”就即可,工资表中必须有一列为”加班费“。
人力资源管理是个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我们作HRD的要全方位考虑

张少英 发表于 2012-3-18 13:04:49

我支持楼上的说法~~~{:5_257:}

墨凡0314 发表于 2012-3-24 16:18:09

我一直都是写的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不用写的那么细。

ycdbkun 发表于 2012-3-26 13:13:07

约定是可以的,关键首先是合法,即符合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其次,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和金额和实际相符,满足这两点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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