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做了工伤等级认定的话,员工离职用人单位需要一次性支付工伤补助金的。但是各地不知道是不是一致。 不错的案例,很经典 谢谢大家的分享~ 我们企业在县城,工伤从上报资料到最后钱下来一般需要半年的时间。去社保去办理,社保说他的工伤已经停了,没有办法办理了。这个有想法法律或者法规的条文规定不? 本帖最后由 brigend 于 2012-3-23 14:14 编辑
与6楼的意见基本一致
但对于其他朋友的说法,特别是关于“张某医疗费是否能够报销?”的问题,我并不认为企业和员工可以约定医疗期是否结束。医疗是否终结应当有社保部门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如《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中毒医疗终结鉴定标准》等。
如果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可以在离职时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工伤责任,那和生死状有什么区别?
因此,企业在员工离职时与其约定医疗终结的做法,因同法律规定不符,不一定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
也即是说,员工辞职后,如果仍处于医疗期,医疗费用的支付(垫付)责任应该还是企业,只是因为企业帮员工购买了社会保险,因此,该笔费用可以由社保报销。
楼主在14楼的问题。
各地的做法可能不太一致。按照深圳市的操作,只要企业在事发时有为员工缴交工伤保险,则不会影响到后面的赔付。并且新入职员工发生工伤,未来得及缴交工伤保险的,还可以补缴。
如果楼主所在地方没有这样的人性化,建议由员工本人补缴工伤保险。 brigend 发表于 2012-3-20 18: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若员工仍在医疗期内,且工伤赔付(医药费、补助金等)未清结,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申报和赔付手 ...
板凳回答的专业 宇一子衿 发表于 2012-3-21 09: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伙回答不积极啊,我回答吧
1、此次员工要报销,包括之前公司报销的医疗费用,如果没有瑕疵的话,原则 ...
同意!赞一个! 学习了,多谢!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