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的处理
背景:公司一部份业务已出售,还在经营的业务也呈现业绩下滑的趋势,如果撑不住有可能在未来几个月破产。 现在人资面临的问题是未来几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的处理。公司方面可能不续签不补偿(尚在争取中),人资如何操作才可以做到对这些员工进行合理合法的解聘呢? 期待高人给予指点!谢谢。个人认为不补偿是不可能的,可以和员工进行协商,由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公司给与一定的补偿。 stephenzhou 发表于 2012-3-27 1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认为不补偿是不可能的,可以和员工进行协商,由员工自己提出离职,公司给与一定的补偿。 ...
等合同到期可以终止不续签,但须从2008年1月1日起支付补偿金 早点破产,什么都不用考虑了 学习··· 合同到期终止,只有在员工提出不续签,或者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原待遇情况下要求续签,员工不愿意,才可以不补偿,否则,就是不合法·~·
要么想法子让员工自己提出不续签,要么就补偿~~ 早点公布公司目前的状况,做好与员工的协商工作,鼓励其尽早自谋出路。
对合同期满终止的,可以对补偿金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感谢各位的建议!{:6_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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