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gualucky 发表于 2012-3-28 13:31:42

严重同意10楼的看法,一定要找人和他沟通,不论是人事还是他的领导,大家加开天窗说亮话吧。反正如果真的要敲诈公司双倍的人,一定是破釜沉舟,不想混了,来个鱼死网破了。。楼主公司尽量把损失减少吧,看你们怎么和他谈饿{:5_252:}

三点水HR 发表于 2012-3-28 13:33:32

    首先,员工不签,说明他不想在你们单位干了,没有必要再做和他续签的工作。然后,咨询当地的社保及人力资源部,象这种情况企业应该不应该付双倍工资(我估计他本人也已去相关部门咨询过,再提出赔偿的)。最后,毕竟单位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双方协商一个补偿金额,这需要些谈判技巧。
    后续,加强单位的管理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小白丁 发表于 2012-3-28 14:26:10

有人给我支招:因为是续签,只要掌握员工本人不续签的证据,就相当于无固定期限合同,不需要赔偿的。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3-28 15:39:35

这种失误不能再有了!

215juan 发表于 2012-3-29 09:33:46

看来我也得马上把合同处理下,但是我们的合同里面是没有注明具体工作和薪资待遇的,不知道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小白丁 发表于 2012-3-29 09:52:51

215juan 发表于 2012-3-29 09: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我也得马上把合同处理下,但是我们的合同里面是没有注明具体工作和薪资待遇的,不知道这样的合同是否有 ...

如果已签合同,具体工作和薪资待遇处是空白的,那主动权就在公司手里,如果要有劳资纠纷,那你必须把那填上,要不就无效。不知道你们的合同是不是在劳动局购买的?

小白丁 发表于 2012-3-29 10:02:20

现在领导和那名员工谈了后,日期从现在开始签了两年合同,其中从去年5月份到现在这段时间是空白的,没有劳动合同,我总觉得这种做法有隐患,如果员工离职的时候要求这段无合同期付双倍工资,那怎么办?公司一定要付了?

小白丁 发表于 2012-3-29 10:48:24

小白丁 发表于 2012-3-28 14: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人给我支招:因为是续签,只要掌握员工本人不续签的证据,就相当于无固定期限合同,不需要赔偿的。 ...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事实是未满一年,其次,用工之日起算我搞不懂是从第一次签合同时开始算还是从这次续签之日起算?那未满一年呢?需要赔吗?公司没有不续签的意思,还想让他留公司上班的。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4-22 15:07:49

小白丁 发表于 2012-3-28 14: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人给我支招:因为是续签,只要掌握员工本人不续签的证据,就相当于无固定期限合同,不需要赔偿的。 ...

你这招估计不管用,员工既然不愿意续签,肯定已咨询过了,想要双倍工资的理由是我入职后公司没有跟我签定合同,而不是续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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