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479号)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错。学习了。 很赞同7楼的意见!各公司都有这方面的规定,不知道你们公司怎么制定病假工资的,只要不违法就行。 期间工资可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 若是长期的话,可以建议停薪留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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