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志 发表于 2012-4-9 09:34:03

研发王总监授权有错吗?

研发部王总监把主任工程师李兵叫过来,由他负责汽车变速器产品的总体开发。给予研发经费20万,款子由他的助理杨慧掌控,杨慧作为副手配合李兵工作(杨曾因评职称等级的事与李有过过节)。要求李兵组建团队进行设计,并要求在六月底将产品图纸和工艺的设计完成任务,中间碰到困难可以来找他。然后就让李兵下去工作了。     李兵开始着手变速器产品的研发,他需要了解当前汽车变速器发展方向,当前市场上产品的优劣,结合公司产品的市场定位、进行设计。期间,每次要使用经费的时候,杨慧总是问这问那,并不时向王总打小报告,钱卡得很紧;尤其是在牵挂到产品性能、扭距大小、齿轮材质、传动方式等技术问题时,杨慧也常指指点点,时不时提出些不专业的观点据理力争,为此研发小组开了很多次会议,常争吵得不可开交,已严重影响产品研发进度。李兵将此事告之王总,王总劝李兵要忍耐,做产品研发是要有耐心的。   有一次,在研发碰头会上又碰到一个技术问题,因为一个技术参数,大家很难做出判断,而李兵是最有发言权的,可杨慧从中搅局,搞得大家晕头转向,最后请王总监定夺,王总却因要出差参加技术交流问题,没有列席会议,只是要求他们多讨论再确定。后来研发进行到了产品出图阶段时,李兵为鼓励团队更加努力,抓紧时间,特请研发团队成员一起到酒店吃了一次饭,吃完后大家开心一起去KTV唱歌。吃饭的时候杨慧在,KTV唱歌她却没有去,第二天在报帐时,杨慧不同意KTV唱歌费用报销。李兵很生气,此事搞得不愉快,就在办公室将杨慧骂了一顿。杨慧向王总监哭诉,说李兵欺侮了她,并说了李兵在工作中的种种不是,王总将李兵叫了去,说李兵不应将经费拿去唱歌,并且还说骂同事是错误的做法,措词严厉。李兵有苦无处诉,心生怨气,于是一纸辞纸报告交给王总,此时的王总才知道事情闹大了,李兵辞职,产品的研发就此搁浅,公司损失巨大。 问题:1  研发总监在整个授权李兵的过程中,出现过哪些错误? 2  李兵辞职造应不应该?王总监授权给他对吗?

hr163mail 发表于 2012-4-9 10:08:24

用人不当,用人不察。听小报告。


辞职当然可以。搞技术的大多有脾气。 对个人来说,只要一直从事的是技术方面的工作,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对其个人没有什么太大影响。也许到一个好的环境,能研发出更多更好的产品,反而更有成就感,更有利于事业的发展。

良禽择木而栖。

原来的总监要为此付出代价。

lmc0726 发表于 2012-4-9 10:33:21

1、授权是没有错的,但是授权时一定要权责对等。就像案例中把责给了李兵,但是用款的权限又给了杨慧这是矛盾的根源,严重违反了授权的原则(权责对等)。
2、我个人觉得李兵辞职有点冲动,但是可以理解。如果他能够继续找机会与王总沟通,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如果仍然得不到支持再做决定也不迟。
个人职场人,请切记不要遇到困难或问题想出的第一念头就是辞职。这样对自己和公司都不好!

东风转南风 发表于 2012-4-9 13:49:07

个人觉得此案例中,三人之间缺乏沟通。
总监:费用由杨慧控制,有两种可能:1.想让李兵把更多的经历放在产品研发上,所需要费用由杨慧帮忙评估。2.总监在整个产品研发部,更侧重于保守性(开支的保守性),而杨慧平时在开支方面可能比较细心。

杨慧与李兵的矛盾上升到,其中一人辞职,原因可能有四个:
1. 李兵和杨慧都认为自己是这个项目的老大。
李兵主导产品开发,认为自己是老大,几事自己说了算,杨慧只是协助的角色,杨慧的思想可能和李兵也相同,一山不容地虎。

2.总监下达任务时表述不清,导致执行错位。
总监把产品研发的重任交给了杨慧和李兵,是因自己太忙抽不出时间全面主导跟进,他希望的两人共同向一个目标,俩人的关系应是合作而不是上下级,有可能在表达时,未表达清楚。导致执行错位。

3. 最大的问题出在总监和李兵两个身上
如果总监是位技能和素养都合格的管理者,案例中,李兵曾与总监沟通过,但总监却选择了相信杨慧,那么李兵的沟通的引导力和说服力不够;反之,就是总监的信任机制偏向杨慧。

4.杨慧使用小手段报复李兵,纯属个人恩怨,若属实,杨慧这种人应该教育,调岗待重用。

以上为个人根据案例信息给出的分析,因为只有清楚了问题的根源,才能对症下药!欢迎拍砖!!

cindy_乙露 发表于 2012-9-4 11:14:01

总监应该有错,经费的支配权应该在李兵。助理杨慧只有保管的权力。研发的费用作为技术人员更清楚,杨慧从个人恩怨出发,不以公司利益为大局。换个角度,李兵没有尽到沟通的责任,不管与上司王总或者与下属杨慧,沟通是同事处理工作最起码的工具。

sungy03 发表于 2012-9-4 18:46:19

最大的问题还是研发总监授权上:
1、最主要用人有误,没有全面了解团队成员的动态,低估了个人感情对于工作的影响,想当然的决策思维是李兵离职的主要因素;
2、授权不当,授权具体项目和权责应当明确,对于产品研发、经费使用等更加要清晰,对于杨慧定位为副手,是否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对于经费是否只有保管、登记费用支出台帐等,应当形成授权书公告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3、对于杨慧不断的小报告,王总也没有做到用人不疑的程度,也没有彻底了解其中缘由,纵容了杨慧的变本加厉是李兵离职的导火线;
4、对于产品设计关键节点和分歧的判定,王总也没有及时纠正之前授权的含糊,没有明确李兵的项目经理的话语权和支持,对杨慧反常的举动没有及时了解原因(个人恩怨还是工作需要),没有及时制止和教育杨慧的打击报复行为,没有充分履行对项目进度的跟踪和监控的基本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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