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报告”不是企业文化
职工必须定期完成老板交代的“举报”任务,完不成的则要受罚。媒体报道说,这是渝北区某企业的一条厂规。因该“任务”没完成,一位科长日前被“发配”到车间当工人。企业负责人称,如此厂规是仿效日本企业的先进经验,是在塑造一种严格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总称,是企业在长期经营实践中凝结而成的一种文化氛围和经营理念。但是,先进的企业文化应该体现为企业全体员工共有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而不应当成为企业老板个人行使独特主张与欲望的霸权。
一个企业总是会有绝对“服从”的员工,这并不奇怪,毕竟大多数人还是要生活要养家糊口的。我们不能就此承认或者相信“打小报告”是一种企业文化。管理人员不打“小报告”就被降职;职工不打“小报告”,就被扣工资———这样的规定,让职工既出卖身体(劳动力),还要出卖灵魂(世界观)暴露了老板特权神圣化、私欲化倾向,是企业老板奴役职工的损人之招。
企业文化对企业长期经营业绩有着重大的作用,很可能成为决定企业兴衰的关键因素。而此企业负责人用塑造严格的企业文化、吸纳日本企业先进经验做幌子,用管理家的口吻对员工进行特权化的训诫,突出了他陈腐、机械的个人主张。这类无视国家法律和职工权益的企业文化,是不符我国国情的洋垃圾,并不能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最终将灭失人心。
RE:打“小报告”不是企业文化
还有这种老板啊?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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