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劳务派遣员工如要调整部门可否?
张三(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在岗位和工作职责一样的情况下,派遣公司是否可以随意调整工作地点。例如,先前派遣在某公司A区营业厅工作,现接到派遣公司通知几天后去B区营业厅上班。两个地方工资一样,但B区离家较远一点,张三本人是非常不愿意去B区工作的。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理?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去B区是不是只有自动辞职呢?那这样还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通常公司对员工工作岗位或工作地点的分配都需要提前与员工沟通确认,最低限也至少保证员工能够接受而去。但从员工B来讲,也应该考虑公司并非强人所难的工作分配呢,仅仅是离家远一点,如果对自身工作有发展,是否能够考虑与公司协商解决呢。 派遣工调岗道道还不少啊,不熟悉这一块{:5_238:} 等待学习,望有派遣经验的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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