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m00014305 发表于 2012-4-17 15:24:41

这种情况在小私营企业里多的是呢,灵活变通吧,如果有合适的人来顶替离职者,那何必要等那么长的时间呢!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4-17 19:06:54

这样的公司不值地留恋,一要看老板脸色,二担心员工会拿自己撒气,员工会误认为这个规矩是人事定的而不是老板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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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偶然看见公司一条规定,我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