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缴纳问题
我们现在遇到一个问题:3月19日员工入职,4月16日员工离职,我们是否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是多少?参考文件是什么?
昨天问过天津的12333,答复是员工入职发放满月工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3月份保险和4月份保险是否缴纳没有明文的规定,可以与员工协商缴纳。给了参考的文件号,但是没有找到缴费基数如何缴纳等规定。
如果从维护成本角度考虑,可以不交。:P 如果从维护成本角度考虑,可以不交。:P 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2006元,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医疗单位10%,个人2%;
失业单位2%,个人1%
工伤单位0.5%(看各个行业和单位实际情况)
生育单位0.8%
不交的话 有点说不过去的! 最好是和员工协商好,如果他同意不缴纳的话最好,如果要缴纳的话,还是按当地的社保最低基数缴纳 我们公司就不交 一般公司都规定本月入职次月再办理社保等业务这样就避免了这种情况出现,如果在次月十几号还是走了这样也可以把他应付的从他工资中扣除。 colayan 发表于 2012-4-17 11: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公司就不交
我们公司的规定是15日之后入职都是下月缴纳社保。员工入职的时候都事先告知过 我也想学习。关键是3月和4月都不交纳的话,如果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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