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才1
发表于 2012-4-19 10:59:15
我最关注的是什么时候实施???
还有,如果实施时已经在休了但未结束,是不是可以按新法增加8天????
李乐薇
发表于 2012-4-19 11:44:37
这个要辩证的看,如果针对已参加工作的已婚未育女性来说是好事,但是对于未参加工作的已婚未育女性以及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来说,企业不大愿意雇佣这部分人,从而也会增加性别歧视的程度。
liwang1
发表于 2012-4-19 12:31:38
希望国家对这些保障人权的法律,越来越完善。
jiangboyeah
发表于 2012-4-19 12:40:27
对女性员工来说是好事?可能会逼迫更多的公司不敢招育龄妇女,尤其是中小企业,你说是规范的企业多还是不规范的企业多呢?不是说现在很多企业都跟员工私下协议一段时间内不得生育吗?
风随我动543
发表于 2012-4-19 12:45:09
很好,照顾女职工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2-4-19 12:48:38
中午看到新闻了
延长是好事情 但是实施起来估计没有那么快
小白丁
发表于 2012-4-19 13:56:25
对,晚婚没说明,是不是遵照以前的规定。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4-19 18:09:01
谢谢分享!
小雨的理想
发表于 2012-4-20 08:41:41
要是现在执行就好了
hr_sz
发表于 2012-4-20 10:54:29
哎,未婚女职工面临就业的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