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才1 发表于 2012-4-19 10:59:15

我最关注的是什么时候实施???
还有,如果实施时已经在休了但未结束,是不是可以按新法增加8天????

李乐薇 发表于 2012-4-19 11:44:37

这个要辩证的看,如果针对已参加工作的已婚未育女性来说是好事,但是对于未参加工作的已婚未育女性以及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来说,企业不大愿意雇佣这部分人,从而也会增加性别歧视的程度。

liwang1 发表于 2012-4-19 12:31:38

希望国家对这些保障人权的法律,越来越完善。

jiangboyeah 发表于 2012-4-19 12:40:27

对女性员工来说是好事?可能会逼迫更多的公司不敢招育龄妇女,尤其是中小企业,你说是规范的企业多还是不规范的企业多呢?不是说现在很多企业都跟员工私下协议一段时间内不得生育吗?

风随我动543 发表于 2012-4-19 12:45:09

很好,照顾女职工

糖糖2003 发表于 2012-4-19 12:48:38

中午看到新闻了
延长是好事情 但是实施起来估计没有那么快

小白丁 发表于 2012-4-19 13:56:25

对,晚婚没说明,是不是遵照以前的规定。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4-19 18:09:01

谢谢分享!

小雨的理想 发表于 2012-4-20 08:41:41

要是现在执行就好了

hr_sz 发表于 2012-4-20 10:54:29

哎,未婚女职工面临就业的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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