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员工在上班期间未请假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新入职员工在上班期间未请假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背景:员工江某于2012年3月21日办理入职,22日正式上班。该工段为承包制,两班倒(8:00-20:00一班,另一班20:00-800,)25日(当天正好赶上换班,下午16:00交接班),晚18:38分江某未请假外出(到公司大门外小商店买泡面当夜宵,公司内没有商店)在经过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被一辆小车撞伤住院。当地交警认定小车驾驶员主要责任,江某次要责任。问题:一、对于江某这起交通事故是否构成工伤?如构成或不构成,双方如何收集证据?二、对于这起事故,如何进行处理较为合适?三、就这起交通事故,工厂是否应该出面协调解决,如要协调解决,应如何协调? 没有处理过工伤的事情但从工伤的情形来看,个人觉得属于工伤。
至于未请假外出,这个只能按考勤管理吧
等这方面的达人解答 sawata 发表于 2012-4-27 13: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有处理过工伤的事情
但从工伤的情形来看,个人觉得属于工伤。
至于未请假外出,这个只能按考勤管理吧
你认为是工伤,应从哪些方面来收集证据呢 期待高人作出解答。不过个人认为应该算工伤,工作时间外出是违反公司制度,不能作为非工伤证据。 单独就事件来讲不应该属于工伤。工伤的界定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职责相关事宜,而该员工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外出买饭出险,和工作无关。
另外需要考虑的是贵公司安排工作时间是12小时工作制,有没有提供伙食或建有食堂?两班倒(8:00-20:00一班,另一班20:00-800,)交接班时间怎吗是在16:00点?估计这些个情况应该参考吧 晚上18:38分是正常的上班时间的吗?如果是上班时间,“在工作过程中临时解决生理需要(如喝水,用餐,上厕所,正常的休息)时,由于单位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不完善或在存在不安全因素、劳动条件或劳动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职工伤害的,认定为工伤”。 昊天860401 发表于 2012-4-27 13: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单独就事件来讲不应该属于工伤。工伤的界定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职责相关事宜,而该员工是在未经允 ...
白天有提供,晚上没有 觉得应该算工伤,16:00交接班,晚上公司也没有提供吃的,那员工外出买吃的应该算是个人必要生理需要,应该收到法律的保护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以及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个人意见:
一、这起交通事故是否申报工伤,取决于企业的用工管理观念。
二、不论是新入职,还是待离职,既是工厂的员工,工厂就应该出面协调解决并体现工厂关怀,至少是不能推脱管理责任。
三、工厂需要考虑一下这样的事情以后如何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