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拉大结局:与劳动争议有关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29ad8a0101118h.html对不住各位,说我有什么不良信息,发不了,只能给个链接。
在这个案例里我又学到了一个新知识点:关于企业让员工复检的事。
正确做法是如企业对病情有怀疑,可向医院及其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但强令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是不尊重员工和医疗机构的表现,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周老师,关于这个问题,我还想请教您一下。在论坛里,我们经常谈到员工请病假的事。如果员工与医院里的医生认识,找找关系,经常能开出病假条来。论坛里大家的建议是在员工手册上写明,对请假天数超过**天的,公司指定一家医院让员工复检,复检费公司报销。这个是不是违法了?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5-1 08: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这个案例里我又学到了一个新知识点:关于企业让员工复检的事。
正确做法是如企业对病情有怀疑,可向医院 ...
可以这样写,但是他不复查不能视为严重违纪。可以到医院走访反映。 周斌(阿斌) 发表于 2012-5-1 13: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这样写,但是他不复查不能视为严重违纪。可以到医院走访反映。
谢谢!我明白了。 明白了,谢谢帮主 严重违规的事情咱们不能做。呵呵 非常不错,受益颇多啊 在万方的劳动合同届满之前,杜拉拉让她签收不续签通知是对的,当员工主张自己已经怀孕时,应当再让她签收一张补充通知:“本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考虑到你告知我们已经怀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你的劳动合同将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在实践中这样可以避免诸多争议。 如果真的碰到像万方这样的员工,公司又不能主张复检,岂不是很无奈
怀孕的情况时间长了怎么也能看出来,如果是请病假公司基本上是只能认了 学习了{:5_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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