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下一站
发表于 2012-5-10 10:55:47
谢谢学习了
mxfatj
发表于 2012-5-10 11:18:00
一般人离职都是写因个人原因,以后要注意员工离职员工离职报告的处理。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5-10 20:31:57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2011年10月25日)23、“对于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应以劳动者当时实际辞职理由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为由提出辞职,至仲裁或诉讼阶段又主张是用人单位存在前述法定情形迫使其辞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我觉地上述内容对劳动者不利,离职申请书毕竟是在职期间递交给公司的,如果不写个人原因,许多公司都不给你办理辞职手续。
wadyw
发表于 2012-5-10 22:21:45
学习了。谢谢分享
蔡成香
发表于 2012-10-17 16:09:36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5-10 2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2011年10月25日)23、 ...
是的,同意这个观点,现在离职都要写明离职原因的
ssund
发表于 2012-10-17 16:18:15
进来学习 谢谢
仔仔妈
发表于 2012-10-17 16:21:45
学习了,谢谢{:5_257:}
筒小宝
发表于 2012-10-18 10:50:45
感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