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到下一站 发表于 2012-5-10 10:55:47

谢谢学习了

mxfatj 发表于 2012-5-10 11:18:00

一般人离职都是写因个人原因,以后要注意员工离职员工离职报告的处理。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5-10 20:31:57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2011年10月25日)23、“对于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应以劳动者当时实际辞职理由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以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为由提出辞职,至仲裁或诉讼阶段又主张是用人单位存在前述法定情形迫使其辞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

我觉地上述内容对劳动者不利,离职申请书毕竟是在职期间递交给公司的,如果不写个人原因,许多公司都不给你办理辞职手续。

wadyw 发表于 2012-5-10 22:21:45

学习了。谢谢分享

蔡成香 发表于 2012-10-17 16:09:36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5-10 20: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广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2011年10月25日)23、 ...

是的,同意这个观点,现在离职都要写明离职原因的

ssund 发表于 2012-10-17 16:18:15

进来学习  谢谢

仔仔妈 发表于 2012-10-17 16:21:45

学习了,谢谢{:5_257:}

筒小宝 发表于 2012-10-18 10:50:45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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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对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