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帮助,关于未签劳动合同时的试用期如何计算
一般,企业约定三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是80%。但企业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实际上,企业根本就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未结束员工辞职。
《劳动合同法》82条,应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现在有两个疑问:1 计算两倍时,工资按全额,还是80%?
2 有说法是第二个月才支付两倍,因为30天内不签不算违法。
个人观点,第一条,可以按100%,也可按80%。关键就在于法律上的证据因素。因为企业拿不出合同也就意味着拿不出约定几个月的试用期的证据,所以就只能按100%。但如果员工自己认可,那等于不需要证据,就可按80%。另外,83条,当企业拿不出证据时,可以理解为企业违法约定试用期,83条明确说这种情况按满月工资。
第二条,个人觉得,30天只是给企业一个缓冲期,但不是绝对的免责期。而且,有的解释里举的例子,超过30天没签,第一个月要给双倍。
希望能给出实际案例,或者出处相对权威可信的司法解释。
急等。 1 计算两倍时,工资按全额,还是80%?
全额工资,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证据,员工可以默认没有试用期,所以按全额。
2 有说法是第二个月才支付两倍,因为30天内不签不算违法。
不算违法,详见劳动法。 本帖最后由 锡城风 于 2012-5-15 13:24 编辑
1、由于未签订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无试用期处理,经补标准应该按照全额工资支付。
2、双倍工资的起算点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30天内不签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和经补。具体可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和第六条~~ 锡城风 发表于 2012-5-15 1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由于未签订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无试用期处理,经补标准应该按照全额工资支付。
2、双倍工资的起算点是 ...
锡城风的回复很清楚!{:4_79:} 不存在试用期,因为没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起计算。 太谢谢了。 虽然个人希望82条要是企业不签合同,应该从用工日就赔双倍。但既然条列进一半规定了,只能按规定来了。 若第一个月(30天)内有请假,那是要除去请假时间算30天? 捎带又出个疑问。83条, 一楼的情况,不算违法约定试用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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