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繁为简
发表于 2012-5-24 16:52:07
21.75天是法定的,改不了。至于是按实际出勤还是倒扣,这个你可以规定嘛,当然两种算法,肯定有一种是赚便宜的,一种是吃亏的。就规定好,15前入职的,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考勤,15号后入职的,按当月工作日减去未出勤天数计算考勤。离职的也做相应的规定就好了嘛。
没事,还搞出这么多算法,这不是自找麻烦吗?唉!伤不起的HR啊。
liqiao1015
发表于 2012-5-25 10:15:50
倒扣法和累计法实际全年平均下来时一样的~~~
danen5525
发表于 2012-5-27 22:31:23
mark一下学习了谢谢分享
雁翔蓝天
发表于 2012-5-29 13:04:09
只有第一种算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