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违规操作受伤后能否认定工伤?
一个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在生产车间操作机床时,没有按照机床的操作规程操作,受伤了。该操作规程就贴在机床的显眼位置,而且车间每年都要给员工培训一次,并有员工签字的培训记录。
请问这种情况下,员工受伤后能否认定工伤?
必须认定为工伤。属于“三工”范围内的。
工伤保险条例内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快乐的永远向前 发表于 2012-5-21 2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必须认定为工伤。属于“三工”范围内的。
工伤保险条例内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这个规定我知道的,关键是员工违反机床的操作规程操作受伤的能否认定工伤?是否有文件规定? 不管员工是否违规操作,都算工伤。 抓关键,明确是否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的。
分两条路,既然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就应该申报工伤。
另一方面,因为违规操作,所以按照公司的政策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很简单 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补偿原则”,即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遇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无论企业是否有过错,只要不是劳动者本人故意所为,均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员工虽然没有按照机床的操作规程操作致伤,也必须认定为工伤。 工伤遵循“无过失责任原则”。再说,工伤是国家社保出钱,又不要公司出钱,为什么不报呢? 工伤实行无过错原则,只要不是《工伤报销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都可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当然是工伤了 大部分的工伤都是因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劳动法只要规定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而受伤的都算是工作。至于违反操作规程,公司可以再作处理。工伤认定先遵循国家法律再到公司制度。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