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oguo 发表于 2012-5-22 15:13:15

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问题

请教各位,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第三次是否也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

sawata 发表于 2012-5-22 15:28:05

如果是劳动合同 的话,没有相关法定情形的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但是呢,双方可以协商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再者,现在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合同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时间长短不一样,还有在“经济性裁员”中享受的待遇有一点点区别,并不是铁饭碗哈

gardeny 发表于 2012-5-22 15:37:17

不需要,虽然对这个问题还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但从劳务派遣的“三性”来看,不应当适用无固定期限

cyf019 发表于 2012-5-22 16:11:14

当然啦。

psychaoqun 发表于 2012-5-22 16:56:13

法律在这块没有明确规定 劳务派遣是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但是是和派遣公司签订而不是和用工单位签订 签订后员工需接受派遣公司的安排至各个单位工作  所以说签了意义不大

PP姐 发表于 2012-5-22 17:15:46

是要签的,但是作为用工单位,只是负责监督而已。

CAIC888 发表于 2012-5-22 18:11:36

前提是单位准备签订第三次合同,这个时候,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就必须签订,注意前提条件是单位准备续签。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5-22 18:38:53

不需要!

lotus_sun 发表于 2012-5-23 12:57:27

不是很清楚。想学习一下。

倪静 发表于 2012-5-23 15:12:29

我对劳务派遣也不是太了解噢~~~~希望精通的人员可以给我们传授一下啦{:5_257:}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