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患者家属的看护的路费相关问题?具体见问题!
请问大侠:现在我们公司有一名职工在境外工伤,现转到国内治疗,患者的处理意见我们公司已经按照有关的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的。但是现在患者的家属从外地来患者就医所在地的路费,陪查费以及患者家属由于陪同患者而产生的误工费用应该怎么处理呢?谢谢大侠们啦! 患者本身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患者家属要求但未来支付其自身的路费没有法律依据。
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是由但未来支付的,但是否需要护理以及需要护理的人数,要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来决定。 我这边有两位员工在上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了,不知道咋处理。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lynn-cheng 发表于 2012-5-28 1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这边有两位员工在上班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了,不知道咋处理。
申报工伤嘛···具体流程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患者的家属从外地来患者就医所在地的路费,陪查费以及患者家属由于陪同患者而产生的误工费这些公司应该报销吧;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合情合理; 患者的家属从外地来患者就医所在地的路费,陪查费以及患者家属由于陪同患者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范畴,属于因工伤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象这种事情,个人觉得光靠法律未必能处理好,还要看是否合情合理。
如伤者家属的路费这一项,如果来了很多人,难道都给报销?肯定不可能。还有,误工费,如果伤者治疗期间确实需要护理,用人单位应当负责支付护理费,护理费就可以算做是误工费了,因为在工伤中,没有误工费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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