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麟10 发表于 2012-5-29 17:21:32

待岗职工可否签订劳动合同

    小王原在衡阳市某国有企业工作,因企业效益不好,长期发不出工资,小王一直在家待岗。为了谋生,2011年11月应聘到某酒店工作,一个月后,小王要求与酒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酒店以小王是衡阳市某国有企业待岗职工,劳动人事档案关系在原单位为由,拒与小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以上公司做法是否正确,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5-29 20:44:48


我个人认为新单位应该与小王签定劳动合同,特殊条件下多重劳动关系可合法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八条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yazhi999 发表于 2012-5-30 14:59:47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5-29 2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个人认为新单位应该与小王签定劳动合同,特殊条件下多重劳动关系可合法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 ...

平安幸福很专业的回答!赞一个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5-30 20:08:34

yazhi999 发表于 2012-5-30 14: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平安幸福很专业的回答!赞一个

这个知识点我也是在中人网上学到的,学以致用。愿我们共同进步!

Ecridor 发表于 2012-5-30 20:17:11

应该可以签订,因为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待岗职工可否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