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是不是因为是基础岗位,就随便问了几句,传说中的“愿意干就来”? 一般岗位 估计审核入职没那么严格。不过职位申请表上应该会有次内容吧? 老北京 发表于 2012-5-30 1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几个?真的?
三个,刚自已走了一个 hakuyu 发表于 2012-5-30 10: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给人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嘛别一棒子把人打死哦
其中有一个听说是偷东西的,另外是打架的,录用他们上班倒不是什么问题,只要公司管理到位。
其实主要问题是:如果大家或社会上知道公司什么人都录用,说明公司现在不咱的,影响以后一线员工人员的招聘呀,现在一线员工难招啊。 蓝色翅膀 发表于 2012-5-30 10:57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给人机会嘛
现在就是给了,但生产管理人员对我有意见,他们不想用呢 说不定那几个还是是狱友呢,呵呵 还是先把制度完善吧!
在员工入职的时候,将这些招聘制度给他们看一下,他自己就会明白了! ssund 发表于 2012-5-31 11: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中有一个听说是偷东西的,另外是打架的,录用他们上班倒不是什么问题,只要公司管理到位。
其实主要问 ...
那倒是的,那这几个员工是做什么职位呢,这种人员不要留在一线岗位上,放在那些辅助或是稍底层的可以,如果真的是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做得好将来可以慢慢升。而且既然已经招进来了,不好随便不用的,除非有法定理由,不然闹到劳动仲裁有得好搞了。 以上家人的分析都不错,为了不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问题,在招聘新员工入职时,我在求职登记表最后一栏写了下面的注意事项。希望大家一起学习分享。
注意事项:
1.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均真实,准确,本人到公司应聘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本人提供证件经查实不真实或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本人愿意接受与公司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若有问题,由本人自行承担,与现公司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人承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应聘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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