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不同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不同点是什么? 一个是父亲,一个是儿子 楼主这问题问的估计能问倒半个论坛的人,期待答案。 {:5_252:}期待切实可用的答案…… 劳动法面比较广,凡涉及到雇佣关系,即形成劳动关系,从各方面均有所提及;劳动合同法面相对缩小,针对劳动关系方面形成双方约束,就权利与义务的进一步说明与解释。
简单说说,个人观点,谢谢…… 你发表的观点不错!分析的对, 就字面上好像已经说明白了。应用范围不同 本帖最后由 平安幸福 于 2012-6-8 21:16 编辑
劳动法涉及的范围比较广,不仅有劳动合同方面的,还有许多其它方面的,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劳动合同做出的细化管理规定,而且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跟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以新法为准既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劳动关系管理和劳动合同管理的关系
看上去前者是总纲、后者是细分法律
但两者冲突的地方,你还得按后者来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主要区别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林景青)2007年7月项 目 原规定 新规定 主要区别
一、适用范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法》第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九十六条) 新规定把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纳入了调整范围,扩大了新法的适用对象。
预知全文要收费~Doc 12 p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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