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三金
与大家分享一下我们公司HR同事总结的文章:如何正确理解三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一、 经济补偿金
1) 劳动合同终止情形:
1、2008.1.1前到期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是无经济补偿金。(之前无法律规定)。
2、2008.1.1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2008.1.1后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算起到合同到期终止日,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2008.1.1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年限从用人单位实际用工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终止。
4、合同终止不再续签需提前1个月告知,如未提前告知则按照每延迟一日支付劳动者一日工资的赔偿金。
2)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1、 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 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3、 经济补偿年限应按照该员工在本公司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但是不超过12个月。
3) 不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补偿金;
2、不能胜任工作被调岗还不能胜任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4) 、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
1、08.1.1之前:每干满一年补1个月,不满1年按照1个月算;
2、 08.1.1之后,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 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主要是以下三种情况: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经过培训调岗还不能胜任工作的;
对于高收入者高于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08年1月1日以后)
4、赔偿年限不封顶
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经权威鉴定部门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新安排的工作;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原合同无法履行且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经济性裁员;
未依法缴纳劳动社保;
用人规章制度违法导致损害劳动者利益;
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
二、赔偿金
1、合法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违法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但无需另行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算起;
三、代通知金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2、代通知金是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非实发工资或者是平均工资;
不错啊,学习了,但是对于这些还不够细化 学习分享了 。。 {:5_208:} 不看不知道 赶紧去整理合同快到期的人员名单。 4、合同终止不再续签需提前1个月告知,如未提前告知则按照每延迟一日支付劳动者一日工资的赔偿金。
上述这句话是地方法规规定,有的地方不要求提前一个月告之。 楼主有一个地方是错误的,希望大家被误导。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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