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从进入公司到离职的工资单帮员工打出来有没有影响.....
是这样的,我们公司三个员工离职,需要我提供他们从进公司到现在的工资明细,因为他们的已经遗失,后来他们拿着我打给他们的表格把公司告上法庭,公司现在就怪我不应该打给他们,说我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请问我这样做是不是真的不妥?我不知道他们要这个是派这个用处的。{:soso_e105:} 事情已经发生了,心里不要自责了,下次注意吧,工作经验都是在无数次的工作教训中总结出来的。HR的工作首先要把企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那三个员工找你要工资明细时,你就应该在脑中问一下为什么?他们为什么要从入职至今的工资明细。钱都花地差不多了,要这个东西只能找企业麻烦,申请劳动仲裁用的。另外有些非常规的突发的事件,自己不明白或不知道的,让员工找你的上司去办理。要学会在企业中工作的生存之道。超出自己权限范围的,让员工找你的上司。我跟你是一样的,刚毕业工作时,也经常犯错误。犯错误不可怕,要举一反三,争取不犯类似的错误。不要自责了。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6-8 2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情已经发生了,心里不要自责了,下次注意吧,工作经验都是在无数次的工作教训中总结出来的。HR的工作首先 ...
学习了,大家都是这么一步步走过来的,加油吧!下次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谢谢楼上两位~我当时是这么认为的,既然每个月都给他们工资条,那么再给一份应该也不会有问题,没有想过那么多。。哎 楼主是不是太单纯了点呢 擅自去做某一些自以为是的事会让你的上司感觉很头疼,一直让他处在擦屁股的份上。
所以,如果平时表现都很棒,这一件事不足以让你的上司失望,他会帮助你改进的。
只是自己要避免同样的错误一直在发生。 作为一个专业的HR,还能犯这种错误,本身就应该好好反省一下的,拿着你给的证据,去告你去,真的不能责怪单位对你的批评 这。。只能说LZ涉世未深啊。。
无需自责,败了官司与你并无关系。千万不要背负着这种压力去工作和生活。给他打工资条,你是按实际情况给的,你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你要不打,也可以,因为公司已经给他了,弄丢是他自己的事。同时,你要明白,有无工资条并不是本仲裁胜败的关键,就算没有,对方可以说公司压根就没给,那么公司就要承担举证给了工资条的责任。关键还是公司某些地方不合法才输了官司,与你无关。但你要记住教训,凡事得多动脑经,别大意了往自己身泼脏水。拿不定主意的多请教上司。
祝好! 学习了,{:5_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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