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的管理模式二
人力资源管理1. 理念:
人力资源管理是本公司人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转变传统的人事管理观念,引进市场机制,参照国外先进的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技术和经验,形成适合本公司发展的,科学规范的,充满生机的佣工机制,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促进本公司的经营发展.
2. 佣工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坚持人尽其用,任人唯贤的佣工原则.
3. 佣工计划:
根据本公司每一阶段的发展目标,在坚持不断提高人均绩效的基础上,制定和调整本公司的用人计划.
4. 员工录用:
本公司根据岗位空缺需要招收员工,主要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A. 公开招聘来源:
a. 本公司内布由基层岗位向更高岗位的选拔;
b. 本公司内部难以配置的在社会上招聘;
A. 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按照上岗条件和规定的录用程序进行,以保证本公司员工队伍素
质.
1. 劳动合同及劳务合同:
A. 新进员工必须经历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本公司的各种福利,转为正 式员工后方可享受各种福利政策.试用期员工薪资按照基本薪资加岗位津贴,不享受绩效薪资, 转为正式员工后方可享受绩效薪资.
B. .经考试合格被录取者,正式员工一律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劳务工与本公司签定劳务合同,不签合同者不得在本公司上班.
C. .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期限为一年.续定期限为1~3年(视岗位而定).在本公司服务连续满十年者,可签定无限期固定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一律半年一签.
D. 员工严重违反本公司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纪类型详见<奖惩条列>;员工在本公司不能胜任自己从事的岗位,或经常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的,本公司有权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后,由管理部办理退工手续.
E. 总经理,营业副总,管理部高级经理的任免由董事会决定,各部门经理,副理,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分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其他员工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由各部门经理提出意见,管理部审核决定.
F. 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照辞职流程办妥手续后方可辞职,员工若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即擅自离职,本公司将扣发一个月的薪资.
G. 员工若在合同期满前要求离职,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赔偿费.
1. 员工考核和流动:
A.建立本公司合理流动制度,采取科学合理的考核方法,从而激励员工积极性和责任心, 保证本公司员工队伍正常的新陈代谢,保证本公司佣工制度的活力.
B.专柜营业员每年保持10%~20%左右流动率.本公司管理人员无其他情况原则上每年保持1~2人的流动率.造成流动的形式为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及岗位变更.
A. 对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出色者,本公司可给予员工升职或将劳务工转为正式员工.晋 升后头三个月为试升期,试升期的薪资不做调整,试升期满,符合要求的则由本公司正式委任该员工,其薪资福利标准也相应调整标准至新职位标准.
1. 员工培训教育:
本公司吸引国外企业员工培训的先进管理经验,逐步建立一套科学的员工培训制度,保证本公司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以适应本公司发展目标的需要,培训基本类型如下:
A.岗位培训:
本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统一岗前培训,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B. 岗中培训:
本公司将根据工作和业务需要对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员工也提出自我能力 开发培训,但需要本公司签定关于培训时间,培训费用以及本公司服务期限的合同.
a.培训费用5000元以内的,从培训结束上岗起至少为本公司服务满一年.
b. b.培训费用5000~20000元的,从培训结束上岗起至少为本公司服务满二年.
c.培训费用20000元以上的,从培训结束上岗起至少为本公司服务满五年.
c. d.本公司安排的员工境外考察视同培训,按照境外考察费用额参照上述培训标准执行.
C.本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务时间学习文化,专业知识.对达到一定学历和技能者,公司根据上岗条件,经考核对员工量才录用.安排到适当的岗位;
1. 人事基础资源管理:
本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由员工自行安排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本公司应建立基本情况信息资料,员工工作考核资料,工资分配及变动资料等,并一并载入员工工作档案.
2.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办理;
3.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于公司管理部.
3. 晋职
1. 为了提供员工更广的发展空间,对于工作表现,能力,品行,学识佳的员工将予以升职.
2. 晋职头3个月为试升期,试升期内薪资不予调整,试升期满且符合晋职条件者,则公司将正式委任该职,并予以调整薪资.
1. 终止合同
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将书面通知员工是否终止或续签合同.
2. 解除合同
员工若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则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公
有权根据合同内容或奖惩条列解除合同.
3. 辞职
1. 员工若要提出辞职,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管理部,并按辞职流程办妥手续后方可离职.
2. 员工在合同期满前要求辞职、,应按《劳动和约》约定支付赔偿费.
1. 归还物品
当员工与本公司结束雇佣关系时,应先办理好手续并应归还本章第四条所列领用物品.
第四章. 考勤
1. 工作时间
1. 按国家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 上班时间AM09:00,下班时间PM17:30,午餐时间NOON12:00~13:00,每周六,周日休息.
3. 部分职位员工工作时间根据职位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4. 所有因个人原因更换休息日或调班均须事先获得直接上司的同意.
5. 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员工应积极配合.
6. 加班应按规定填写<加班单>,经部门经理签署(部门经理由分管副总或管理部高级经理签署)送公司管理部.
1. 打卡
1.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不得代同事打卡或委托同事打卡.
2. 员工如因病,事假,公事外出未能打卡的,应向直接上司报备.
3.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因公或因私外出的,都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备案,并在考勤卡上说明原由后由本部门经理审批.
4. 员工如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当日打卡,则必须在次日AM10:00前自行在考勤卡上注明未打卡原因后交本部门经理审批.如本部门经理不在则可向管理部高级经理解释原由,并由管理部高级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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