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对难错,紧盼复
某司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1月21日来公司查暂住证办理情况。公司行政课负责办理暂住证的A于1月12日发出公司通告,并以总经理签安同意后贴到公告栏。其中公告中写道:没办暂住证的请于17日17:00下班前将办理暂住证的像片交到前台。逾期不办理,且责任自负。但事实上还有6个员工(其中有3人是部门主管)于20号才将像片交到前台,要求办理。办证人员A不予受理,要求他们自己去办。他们将像片往前台一放,不理人。
1、公司这种做法:逾期不受理,责任自负对不对?怎样处理更恰当?
2、作为部门主管,应该拥护公司的各项制度。那几位部门主客的做法对不对?
3、总经理签发的通告还有效力吗?怎样才能执行到位。
谁对难错,紧盼复
1、公司这种做法在办事程序上是正确的,责任自负也属正常。但是在工作职责范围内,我认为,公司相关部门事后应该办理手续,但是还要追加当事人责任的。如果以后再有类似情况发生,最好事先防范,比如在催缴截止日期的前一天打电话通知;至于追加责任,无非就是在规范制度的前提下,制定有关干部队伍纪律问题的有效适用的制度,有了制度做保障,责任追加也就顺理成章。至于目前的情况,完全可以小罚带过,比如,主动检讨错误或是由总经理作出个口头警告,也不记入档案,双方都有余地进出;2、显然是错误的,有句话叫做上行下效,其中意思一目了然;
3、当然有效,难道总经理也没有办,想赖账?至于执行到位,我也在考虑这个问题,只是觉得这不是表面文章,不是一两个动作就能解决的,可以这么认为,执行不力已经肯伟是一种非常不正常的习惯。而且这个习惯往往是由中上层领导如此如此,下面基层干部员工也就这样这样了!
由执行到位,首先要做外科手术,精简机构,达到政令畅通;其次就是思想教育(非传统意义上的思想教育),要让信息链中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没有我就没有你,没有你也就没有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家换位思考,切实体会什么叫执行——其实就是团队合作!
谁对难错,紧盼复
看了这个帖子,我想到的是:我们的工作究竟应该怎样来做?A负责办理暂住证。那么他应该怎样做?我想到的有如下两种做法:一种做法就是如主题中叙述的那样,发布个通知,设个期限,到期不交自己负责。然后坐在那里等着别人来交照片,到了期限后去办证。如果有谁没交则是自己没遵守时间,不给办。
关于这种做法,很可能得到的就是主题中所叙述的结果。
另一种做法是询问一下谁没有办暂住证(事实上至少在建立员工档案时就应该知道谁有没有暂住证)。然后对没有暂住证的员工进行适当的通知与提醒。到人家那里去收照片。然后去办证。
关于这一种做法,有几点需要注意:
一,在建立员工档案时或在当时询问员工有没有暂住证时,应该说明白只是为了其本人着想,没有别的后果,不会影响个人待遇以及添加麻烦,不然的话被询问者难免会有顾虑,导致工作进行不下去。在调查时必须考虑到这种顾虑,以尊重的语气将目的说清楚,并且保证在之后不会因暂住证而找人麻烦。(如果你的公司老板不能保证这一点,那么就不必讨论这个话题了。)
二,对没有暂住证的员工进行通知与提醒时,要注意方式,不要让人家觉得你在催人家,一定说明是“提醒”。不然的话,如果方式不当就会很显得很烦人。这个方式不是一次就能把握好的,但是如果想干得长远,就必须考虑。一遍做不好,就想想下次应该怎样做,想不出来,就看看别人是怎样做的。
明显第二种做法要比第一种麻烦得多。但是,首先明确一下工作结果:在21日之前把证办好是你的工作目的。其次,你可以选择工作的方式。你可以选择坐等上门的方式,也可以多花点时间去找每个人催。你的手段可以选择简单,也可以选择多走路。但你要预见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谁的工作都忙,都不可能一天到晚想着办证的事,如果选择简单的方式,到最后就会出现帖中的情况。如果选择自己多走点路多费点心,那么就有可能顺利把事办妥。当然你多干了不少活儿,但那是你的工作,你既然负责了这件事,就应该选择或说寻找一种方式把事办妥。
不知道楼主说的A是专职负责此事还是临时兼职。如果是专职负责,那么他为什么不去跑腿儿?不是只有销售才风尘仆仆地在外面跑,内职作为一种服务,也应该主动去提醒去服务。
你可以问:我凭什么那么费心,我欠他们的吗?这就是一种工作心态,要知道,首先有工作,然后才有人。如果不考虑别人,只考虑你自己的轻松,那么你可以想象一下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甚至现在已经不用想象,已经摆在了面前。
出现这样的后果不要紧,如果没遇到过这样的事,那末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下一次你打算怎么做,如果还是觉着不该到处跑腿儿去催人家,不想去转变意识,那么可以预见下一次会有什么后果。同时也就不必在这里讨论了。我想既然楼主能够在这里提出问题,还是想把工作做好的。
另一个想要提出的是:问题出来了,不能够只去问谁对谁错,怎么处理。有句话说的是:会避免问题的人胜过会解决问题的人。重要的是要考虑下次怎么办才不会出现这样的都为难的情况。
有一次去一个朋友家,吃饭时我发现他家冰箱门没关紧,就提醒了一句。然后两口子就开始讨论是谁最后关的冰箱门没关紧。我说,谁最后关的都已经不要紧了,就算是弄清了又怎样,还能罚款是怎么着?稍微记着点这件事,以后互相提醒一下注意一下不就完了吗。从这里可以看出的是,有很多人都有出了问题就找责任人的习惯。但实际上更应该去做的是应该如何去做工作,如何改变工作方式来避免问题的发生。
关于主题里的事,我在上面提出了仅是我认为的应该的办工作的方法。我感觉如果负责工作的人主动一点而不是当太老爷,那么这样的工作是可以被做好的,下一次这种问题应该是可以避免的。谁对谁错又能怎么样,不管你怎样处罚这件事,如果不改变工作作风,下次这种事还是会发生的,那可能就出现一种忙于救火的恶性现象,企业里将永远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正所谓:
谁对谁错不重要,关键在于改流程。
工作作风不改变,单纯处罚没啥用。
服务意识不树立,以后问题还发生。
当然,这也只是一点个人意见。闭门造车,还望海涵。
子子 2005-1-20
用户“子子(zz961)”于2005-1-21 0:08:13编辑过此帖。
谁对难错,紧盼复
1、毫无疑问作为部门主管当然应该拥护公司的各项制度。2、办证人员A是“主动工作”还是“被动工作”,比如说公告会不会有人根本没看见,在最后期限到来时对该办证却没来的人,办证人员A是不是心中有数。 如果未雨绸缪,工作细,反应快,处置及时,很多矛盾是可以避免的。
3、要使总经理签发的通告有效力执行到位。不仅大家要自觉遵守。像A这样的工作人员更要良好的工作方法,才能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用户“馨情”于2005-1-20 21:25:47编辑过此帖。
谁对难错,紧盼复
目前,A所在公司已经顺利通过。皆大欢喜。谢谢各位的不同意见。也谢谢你们认真的回复。不过就现实中的形式主义也是没办法的事。你们的回复中有很多可取的地方。
非常感谢你们。
谢谢!
谁对难错,紧盼复
个人认为:首先,从公司动机上来分析。公司是因为有关部门的检查,才紧急发出通知办理暂住证,可以看出公司的动机就存在问题。从长远的角度看,公司应该把给员工办理暂住证作为一项福利,作为一项持续的工作来做。
其次,从公司本次办证事件上来分析。公司发出办理证件的通知,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也应该是有效力的,未能及时上交相片的人员(如无特殊情况),应该受到一定的制约或批评。但公司不能完全地放在一边不管。
谁对难错,紧盼复
小事一桩啊,关键在于沟通和沟通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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