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疑问
若员工离职时,劳动合同还没到期对企业或员工个人有什么影响?为什么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期限太长?
一、员工离职时,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拿不到失业保险金;
二、员工离职时,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对企业没有影响。只是要去招人
三、员工不愿意签太长时间,担心不好跳槽。
从劳动法合同法的角度方面来考虑:对企业或员工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员工不原签订太长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他们个人所应有的权利.不愿签长各自员工自己的想法! 赞同一楼的说法。 员工不愿签较长时间的劳动合同,我觉得用人单位也有责任,就算是签100年又如何?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这个是员工对劳动合同法不了解造成的,长期合同对员工只有好处没坏处。企业肯定有坏处了,别的不说人员变动,我们人力的又要忙了 ~~浅唱 发表于 2012-6-21 17: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员工离职时,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拿不到失业保险金;
二、员工离职时,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对企业没 ...
二、员工离职时,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对企业没有影响。只是要去招人;
我补充下:对企业有影响,会增加招聘成本。
呵呵,以上如有不妥,请指教! ① 走,或者不走,单位就在那里;
办,或者不办,新单位不一定看;
新单位要看你人怎么样,可以从言谈举止中得到信息,
除非新单位调查时,得知你的旧单位还未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会麻烦些。
现在比较严格的单位会要求你提交原单位的离职文件(当然是在你入职时),以规避劳动合同风险。
所以,如果你能有把握在找到新单位后,能够从这个偷跑的单位拿出离职证明,那就没什么。
总之,以后建议不这么做。也没必要这么做,你就是再优秀,当你提出离职时,单位也没多大可能死皮赖脸的求你留下。要知道,这世上离开谁地球都要转的。想走人,就直接说,写辞职报告,还对你的工资社保有好处,你这样偷跑,属于旷工,单位可以一分钱不给你,严重的,单位还可以起诉你赔偿。“若该员工离职时,未办理任何手续,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你没有依法解除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需要依法赔偿。”
lovecoco 发表于 2012-6-25 10: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① 走,或者不走,单位就在那里;
办,或者不办,新单位不一定看;
新单位要看你人怎么样,可以从言谈举止 ...
牛头不对马嘴,不知道你想表达的是什么? fldr 发表于 2012-6-25 1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牛头不对马嘴,不知道你想表达的是什么?
前面不用看,看后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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