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霜 发表于 2012-7-6 14:51:44

举证难啊。

mandylin 发表于 2012-7-16 09:55:21

为什么是支付2008.2到2008.12的双倍工资?

xhenglee 发表于 2012-7-18 11:19:18

为什么是支付2008.2到2008.12的双倍工资?---可以查下高院对劳动合同法的解释。
---
双倍工资是指未签劳动合同起一年内,劳动合同签订期为一个月。

很小的蚂蚁 发表于 2012-7-20 17:00:30

二楼的说得很好啊,学习

nini320728 发表于 2012-7-23 17:10:11

学习了。

geniusacn 发表于 2012-7-23 18:07:11

学习了~二三楼都回答得很详细啊~

inacks 发表于 2012-7-25 13:07:40

1、
1.1 未买社会保险,员工可以要求B公司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总额补缴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如无法补缴可以要求将B公司将因未缴社会保险造成的损失,折算为现金补偿给员工。
1.2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B公司支付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即加付11个月的工资。但已经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期。
1.3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无法证明是员工的过错,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2008年1月1日为界限,2005年1月至2008年1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还应当加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至2010年5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如能证明是该员工的错,且公司的相关规定内明确规定了该错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该规定是按照民主的程序颁布执行的。
1.4 月工资是该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合同上的私章不能代替签字。
3、 入职证明,有证据证明入职证明由用人单位掌握的,法院可以强制要求B公司提供。

clmgp 发表于 2012-7-26 15:39:08

学习了……{:5_257:}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讨论:他能领到多少赔偿金及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