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or民法??
@宠着小猪 @昊天860401 @inchina @裴蕾 @jack8 @黄大郢 @安安的爸爸 @忧作难 @快乐东方 @下里巴巴 @隔岸观火某公司聘用一个公立学校的教师王某,此教师为国家财政公职,其工资与社保都在他们学校正常发放缴纳,公司只给予劳动报酬。王某在去公司上班的路上发生工伤很重,医药费有10多万,王某的工伤费如何进行工伤保险报销?如最后诉诸法律,公司有那些法律风险?适用劳动法还是民法?? 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规范属于社会法。个人认为此种情况工伤应由现在公司负责报销。
我现在没有完全确定是该教师是属于公司聘用偶尔培训的导师还是已经属于正常需要到公司按制度上下班的员工? 有几点要确定:第一,聘用王某是通过学校租聘,还是私下与王某协商聘用;第二,与王某是以什么形式确定的聘用关系;第三,在上班途中是因什么造成的工伤。如果是通过学校租聘的就看看你们当初签订的相关协议中对于这部份事情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是私下协商,就要查工伤的原因是因车祸还是其他因素造成,公司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没有等等因素;如果这些都不存在走法律途径可能只有走民法处理,公司可能要承担王某的所有医疗费用、误工费,如果有后遗症什么的还要承担后续治疗费用。如果学校提出赔偿也是有可能的。 你们公司出医药费。 看合同,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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