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狼子、 发表于 2012-7-18 15:58:24

正常上下班就是“没有奉献精神”

本帖最后由 小狼子、 于 2012-7-18 16:37 编辑

      近日,有媒体报道一员工因为每天正常上下班,被指“没有奉献精神”,被某电子商务公司劝退引起网友热烈火讨论:
      "按时上下班"就是没有奉献精神,类似把这种加班作为一种企业文化来推崇的企业屡见不鲜,很多企业虽然不会把不加班的员工开除,但是他们所在的职场环境却是推崇“早到晚走”,所以那些不加班的员工都得不到领导的好感,并且以此作为他加薪,晋升的阻碍。
       最近这段时间每天花一个半小时左右时间来看报纸,关注新闻,也了解到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寨需要延长工作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超时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超额盘剥。
       法律的规定都非常明确,可这一切在劳动者现实的生存面前都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按时上下班就是没有奉献精神的类似的现象无疑是存在的,我在前一家公司也因为星期天没去招工而经常被批,工人日报上的热点,年轻白领“过劳死”或劳累过度致死"或"连续上班多少个小时致死"的新闻屡见不鲜。
       我们有劳动法,并不缺法律法规来保护劳动者,而还出现类似情况不得不说是劳动者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法律;企业的违法行为和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淡薄让资方越来越强横,劳动者越来越弱势。
       很多企业里名义上都设有人力资源部,其职责作威作福,有的人力资源部领导不要说因为你正常上下班没有奉献精神辞退你,甚至会因为看你不爽而辞职你,你们懂的。。。。
       作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力资源工作者,你们作为企业员工的主心骨,你们如何看待类似现象,惹公司层面有类似的要求时你们怎么去说服他们?

tiange158 发表于 2012-7-18 16:16:12

我们单位的老员工曾这么指责过新员工,我个人的观点是,到点工作做完下班这是正常的,如果确实有工作,即使领导不要求,也主动留下来,我觉得这才是奉献。

dan0712 发表于 2012-7-18 16:16:42

我们的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不支持加班、拖班现象。但员工应提前到岗,做好工作准备。

世离 发表于 2012-7-18 16:18:01

我觉得这得看情况,要是工作量很大,加个班也正常,也是对公司对工作负责;要是没事在哪混时间做样子就算了吧,还不如在上班时间提高点效率的好。

whmedia 发表于 2012-7-18 16:18:15

我所在的公司就是将“加班”作为企业文化进行推广的,在招人的时候领导也将“是否愿意加班”作为选拔的必要而充分条件。而公司按时上下班的员工确实得不到领导的重视。而且,我们领导是早上睡到自然醒,下午来上班,一下开会就开到凌晨一两点的那种,很多人受不了辞职了,现在公司没剩几个人了,但是领导是不会调整自己的观念的,认为自己只要出钱肯定会有人卖命。无语

whmedia 发表于 2012-7-18 16:24:37

whmedia 发表于 2012-7-18 16: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所在的公司就是将“加班”作为企业文化进行推广的,在招人的时候领导也将“是否愿意加班”作为选拔的必要 ...

领导是一个富二代,不懂得管理和运作,不懂得用人,非常自以为是,不会允许别人意见相左,说话方式跟他不同类的就会被开掉,没有人会跟他说调整观念的话,他也听不见去的

小小香儿 发表于 2012-7-18 16:29:38

我们公司不实行加班制,只要你可以完成任务,下了班就可以走。
当然,如果你完不成任务,你加的班也不会给加班费。

(当然,这些任务都是可以在自身的工作范围之内的。应该完成也必须完成的。)

散文的心 发表于 2012-7-18 17:30:26

要看老板怎么看待了。
我们这边准点排队打卡的大有人在,也并不说明人家上班没敬业。
当日事 当日毕,这是原则。
长期加班 除了反应能力问题,更多的是岗位设置不合理吧?···

木子娃娃 发表于 2012-7-18 20:31:34

我们是上午班是10:30-14:00,下午班17:00-21:30,但中间的休息时间基本上不回离开办公室,而且是单休

风清扬传人 发表于 2012-7-18 20:39:46

HR部门也是加班的受害者,招聘、培训不都是需要加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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