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精灵 发表于 2005-2-3 10:12:00

下班时间另行规定,大圈之外的小圈!

本来公司规定6点下班,从早晨8:30~下午6:00共10个小时的时间,大家工作了一天已经处于疲惫的状态,都很想下班早点回家休息。但是行政部的规定是:部门所有人员都有对口服务的老总,每天要等老总走了之后才能走,但一般情况下,老总都没有什么需要服务的,况且,各公司似乎都有一个惯例:行政部的地位很低,所以,行政部的人员是郁闷啊。
   对此,大家怎么看?

gxing 发表于 2005-2-3 13:20:00

RE:下班时间另行规定,大圈之外的小圈!

抱不平!行政部的又不是伺候老爷的丫鬟,还对口服务啊?
一天十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已经明显违反劳动法了,更何况闲呆着没事干,浪费时间浪费青春,这明显是公司不尊重员工的做法。
既然每个员工都有对口服务的老总,可以向每天下班时间一到就问问老总,我早在一个小时以前就已经完成了一天的工作,还有没有什么其他工作需要我完成?如果没有,就可以接下去问,那是否还需要我闲呆在这里?如果否定,那么就可以走人了,一段时间下来以后,可以集体向公司制定制度的部门和总经理提议修改该不合理制度。
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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