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fuq123
发表于 2012-7-29 11:45:52
想请问一下各位大侠,《入职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1、在员工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之前,用人单位是不是可以随时让已发放的《入职通知书》失效,即使是员工已签字确认并回传给用人单位?
2、另外,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是不是必须按照事先发放的《入职通知书》上的内容来签订,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更改?
小差火
发表于 2012-7-29 16:22:17
要约时间与日期!
itami-jzj
发表于 2012-7-29 17:15:43
楼主说的入职通知书(我们称录用通知书)一般越简单越好,言多必失。
应聘面试阶段早应该明确部门及岗位了,只要说明通过面试和考核录用即可,并注明报到时间、报到部门、公司地址、随带资料、人事部门联系电话。最后在回执上签名。
入职体检应该包括在随带资料中。
xiankuncheng
发表于 2012-7-29 17:47:59
不错,大家都说的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