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风波
我们公司部门改制,导致有两名员工超出编制,公司想裁掉这两名员工。这两名员工的工齡分别是0.8年,1年,公司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给予他们经济补偿,但是对方不接受,没有签收解除劳动合同书和协议书。照旧来上班。这种情况你们会怎么处理?员工认为我们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两倍的经济补偿。员工要求合理吗?个人认为部门改制构不上经济性裁员。 个人觉得算合理的说{:5_248:} 按劳动法的规定,公司的经济补偿金没错啊,为什么要双倍呢? 满半年不足1年和一年一样都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的行为本来就是违法解除,每人需要给2个月工资。 个人认为是合理的。看楼主所说的情况,构不成经济性裁员,如果公司没有合理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2倍赔偿。
经济性裁员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肯定要赔偿啊~但是如果是合理的解除的话应该可以赔偿经济补偿金就行了~不用2倍吧~ 最多是多付一个工资! 学习中。 员工可能有情绪,不知道,这个裁员名单是怎么出来的!只要好好沟通,给一个月补偿应该摆平,员工也要考虑打官司的成本!抚平情绪,再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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