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糖2003
发表于 2012-7-31 09:08:06
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该单位支付赔偿金。
不过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
平安幸福
发表于 2012-7-31 19:03:58
如果仅是因为非常害怕老鼠不愿意上班,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在店里买点儿消灭老鼠的药和工具,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这根本不算问题。只怕是楼主不愿意上班,还有其它理由。
lilac0094
发表于 2012-8-1 00:22:18
楼上这么多位都说的差不多了,调动肯定是必须经员工本人同意方可。我公司也有过员工发生过类似情况,闹至工会及劳动站,包括顾问律师都是让公司退步。不过,当年哺乳期一过,公司就开始找其它理由将那名员工给逼的自己辞职了(如年度加薪、奖金等都没份)。所以建议楼主三思,不上班对自已不利,如果公司高层不受理你的请求,建议尽快去向公司所在管辖的劳动站反映要求帮忙,表示清楚不上班并非有意的,而是为了解决问题。
slytter
发表于 2012-8-1 14:58:25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zzrniuniu
发表于 2012-8-1 15:49:56
我认为,单位和员工的做法都欠妥。单位管理应该更人性化一些,但是员工的错误可能更多一些。1、办公场所有老鼠是很正常的,除非是那种无菌操作间。2、有问题,单位已经给了回复,并适当安排了休息,相当于给予安抚,员工还自动旷工,这个就很不应该了。个人认为国家对于女职工的一些保护规定,不能作为违纪的理由。
沧海蝴蝶02
发表于 2012-8-1 16:00:06
个人觉得有意见可以提出来,大家共同协商解决,不要闷头用旷工去抗议,虽说三期只能公司并不能辞退你,但是对您以后的职业发展还是很有影响的,哪家老板都不会喜欢旷工的员工。
一锋化千羽
发表于 2012-8-3 14:32:16
不管是三期或者是什么情况,都是以公司的规章制度为依据的,如果公司的制度规定:员工无故旷工三天,可以开除,那么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如果没有规定,那么就是另外的办法。其实,个人认为,这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可以协商解决,而不是以旷工来抗议对公司的不满。
sdkjrzb
发表于 2012-8-3 15:35:15
三期虽然是女职工保护伞,但是再严重违纪的情况下也是不允许的。
qangel
发表于 2012-8-4 00:17:19
保留相关证据,单位要赔偿
hansenyi
发表于 2012-8-4 11:44:03
“叫我自己逮老鼠,说逮不到就把老鼠赶出去”劳动舍同没有这一条吧。
你能否获得赔偿或补偿,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你是如何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是公司违反合同或法规解除,你完全可以获得的,一般是补偿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