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一个岗位,一个试用期。如果你们第一个岗位试用期就6天,那么6天止以试用期不合格后手持证据,就可以解除合同,可是你们没有解除合同,反而又给换了几个岗位,这个有问题
还有不符合录用条件和不胜任工作不是一回事
你们单位是口头提出,那位员工提起劳动仲裁,告你们无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据在哪里?此其一。其二,反过来,如果他连续不来上班,且达到你们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严重违反程度时,可以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证明,这样就能比较主动。 试用期间不符合,考评为差,而且本人已经签字了,其实当时最好的做法应该是劝退,让他自己主动辞职 试用期不合格也不是公司说了算,怎样才算不合格,法律也有规定
公司不可随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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