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一,工资8000元(税前),分成几大块,基本工资为1200元,其它5800元以诸如什么交通费\通信费\助房补贴等为名加入每月工资发放.现被公司辞退,以绩效不合格为名,克扣工资,实发3200元,请问如果申请仲裁,是否可以拿回其余的工资呢?二,被公司辞退可得赔偿金为一个月的薪水,可是公司只赔偿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也就是1200元,合理吗?
RE:请教!!!
1、公司是否提前1个月通知你?2、你是否有以前的工资条?
3、应该可以要回来。
问题是……
我们把这种工资结构给劳动部门的人看了,说是其中有几项的钱是有可能要不回来的,真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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