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与解雇有问题。请高手指教。
我是一个半路出家从事人事工作的,但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如果公司与员工签有固定期合同,合同期满,公司如果不与其续约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请提前30天通知员工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需要支付生活补助费。谢谢。另一问题。
以下是引用20021001在2003-4-29 17:58:22的发言与我已经零距离。
但麻烦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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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生活补助费的标准是什么?
须提前告知
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须按合同要求提前告知.另外,如果这人的工龄较长,如快到退休年龄,各地有一些另外的规定,如不可解雇或须支付生活补助等,最好咨询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底楼的观点!
可以不通知
这个问题上海的劳动保障部门是这样回答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已经有了明确的合同年限,如2007年12月31日到期,企业可以不提前30天通知,因为在合同上已经明确写明了合同到期的时间,合同双方已经明确知道.同样,作为劳动者,也可以在合同到期当天选择离职.
作为劳动者,在离开合同到期一定时间以前(如半个月),企业还未有续签合同的表示,一方面可以向领导或HR部门询问,这个企业有回答的义务,另一方面也要学会保护自己,可以寻找新的工作方向.
同样,作为企业,如果想续签员工,则应该提前通知,避免出现合同到期当天离开的问题出现.如果不想续签员工,从道义上讲,也应该提前通知员工,让员工有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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