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讲,天天说。要讲方法的。。。。
你要是我的专员。。。得被我{:5_246:} 这个人太那个了 应该先写辞职报告的啊 他工资不要了吗 让他补辞职报告,寄过来也行的,然后工资给他,早了解早好,拖着对企业不利
了
本帖最后由 plfuq123 于 2012-8-22 18:07 编辑公司如果不同意辞职,可以按旷工论处;当然要邮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如果同意辞职,要其手写一份辞职报告寄到你公司,或者发手机短信,或者发电子邮件。
员工违法辞职,公司要求其赔偿: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不能克扣工资,要让对方办好离职手续后发工资。 我们公司的做法,仅供参考
1、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30 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2、公司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判断是否需要立即结束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缩短最后工作日期。
3、若员工未能工作至最后工作日期,员工应按其日工资之标准就不足之日数作出赔偿。
4、针对不辞而别人员,部门需及时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第三个工作日寄发解除劳动合同通告以及在食堂张贴公示。并要求在30天之内办理离职手续,未在30天之内办理的,公司可以不计发当月工资作为违约赔偿。
5、员工违反劳动期限约定以及拒不配合公司进行工作交接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标准为15天日工资。 如果离职手续没有办完,什么时候办理完离职手续,什么时候再发,先心里给他暗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