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退雇员,用人单位是否一定要提前3天通知雇员
公司技术部门要辞退一位还在试用期内的雇员,原因是试用期内的表现不符合该职位的需求,部门也准备了一大堆实质性的证据。这位雇员刚入职2个月,还有1个月才满试用期。现在问题是,公司是否一定需要提前3天通知雇员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只需要提前1天或者2天?若不提前3天通知,直接辞退,是否违法?《劳动合同法》中只是明文规定试用期内雇员主动提出要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提起3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没有规定用人单位辞退雇员也需要提前3天通知。期待大家的高见,谢谢!
我刚刚看了下劳动关系,只确定了员工,晕。。。。 双方沟通一下,让他自己写个辞职报告算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是即时解除,只要你能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需要提前一天,当时告诉他解除就好。但操作上怎么人性一些,需要我们HR考虑考虑。 在试用期内直接通知就可以,不用提前通知,但要人性话一些,不能把得罪人的活都让HR做了 灵活一点应该是可以的。 本帖最后由 一生一会 于 2012-8-22 16:12 编辑
劳动法没有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提前通知的期限。但须注意辞退理由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一生一会 发表于 2012-8-22 00: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劳动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提前通知的期限。但须注意辞退理由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
请问这个期限是多久呢? 前进的蜗牛 发表于 2012-8-21 1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刚刚看了下劳动关系,只确定了员工,晕。。。。
谢谢回复.
是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现在很多同事都有一个思维定势,认为雇员若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一定是需要3天提前通知雇员 灵活掌握,只要双向沟通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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