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茹 发表于 2012-8-21 22:13:56

综合计算工时制如何计算

依据劳动法,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月上班小时数超过166.64小时,就需计发加班费;对于此类员工月上班小时的计算,请教一下大家,如公司安排员工值一天班(时间为当天8:30至第二天的8:30),但员工在值班过程中,当没有任务时可在休息室休息,休息时间差不多有5个小时,那公司在计算其月度上班小时数时是否可按有效工时24-5=19小时计算。谢谢

smart_jay 发表于 2012-8-21 22:33:27

1.建议再看下综合工时的法律条文,基本没有公司会以月来结算综合工时。综合工时不是月月都会结算加班工资,是整体看你的结算周期内的时数,超过了你结算周期内的正常时数,才结算1.5倍加班工资。

2.安排值班的话,建议综合考虑公司成本和员工休息。既然中间有休息时间长达5个小时的情况,为什么不可以考虑排班。不然的话你得支付给这个员工5个小时的工时工资。如果按照你上面的情况,不支付这5个小时的工时工资的,员工一旦仲裁,你输的几率很大,因为仲裁会要求你举证这5个小时为什么不支付,而如果你说员工在休息没有正常上班的话,那你还得继续举证员工是在休息,而不是正常工作,所以没有支付。

以上就是我的建议。

佳茹 发表于 2012-8-22 13:57:50

谢谢您!

cythiacn 发表于 2012-8-24 14:46:46

有无关于申报综合工时的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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