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单位有一个运输司机岗位,他的车子刚刚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报废,我们觉得另外买一辆车、保留那个岗位所花的成本比我们在外面物流公司请车运转刚高,所以决定不再保留那个岗位,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可以给他经济补偿,然后跟他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帮她找一个其它的岗位。 第一,和他沟通,实际情况。第二,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工作,他是否愿意调岗。
第三,如果他不愿意,如果自动提出离职最好。
第四,如果没有,又不自动提出离职,就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认为岗位取消不属于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如果要公司取消这个岗位职责,那么贵司要提前通知解除合约书面说明,并按劳动法相关条规办事来处理相关待遇福利问题 顶三楼
讲的很好 岗位随车子的报废而取消,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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