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与招聘的许诺不符,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最近,一个朋友向我提供了这样一个案例:J公司招聘时说试用期三个月(本科)或者两个月(硕士),可是签订合同时却写着是六个月,并解释称这样是为了双方更好了解,后三个月的试用期与薪酬无关(也就是同岗位上其他工人一样);招聘的时候说的工资时3000以上,实际上确是不到2500,;招聘时说提供单身公寓,实际上公寓还没建好。。。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现在有这样的公司,欺诈应聘人员。手上没有offer等书面文件就不好说了。。。举证困难,关键是是否愿意花时间精力和这个公司斗? 这样的公司就是无赖。。。 试用期还好解决,按照1年合同1个月试用期。其他的东西,都是口头说的,看你自己了解,不要盲目听招聘的人,有时候多去网上了解下,或者找那些在这家公司工作的人,所有的东西在你入职的时候,你最关心的问题都能得到答案,比如薪酬啊,宿舍啊等等,你觉得不合适的话,可以再考虑,但是记住不要为了一点小事就放弃,工作没有完美的。只要你最关心的那几个比较符合就可以了 试用期,要看合同期限;薪酬嘛,当然是根据试用期来看咯。其余的就不太好说了。无凭无据的
额,这样的公司,只能说这个HR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迟早会口碑不好的。 第一个层面,公司的实质合同是否违法,如果违法的话需要承担责任。
第二个层面,公司的劳动合同不违法,但是与招聘时期的承诺不符合,这需要看应聘者的手里是否有证据,假如应聘者手里有照相、录音等证据,这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第三个层面,公司的合同不违法,同时应聘者手里没证据,但是应聘者知道公司的承诺没有实现,这明显就降低了企业的忠臣度和信任度,企业无德无信,会增大劳动者的离职率(本人亲自到过这种公司,觉得很后悔)。
第四个层面,公司的劳动合同不违法,与招聘期的承诺不符合,而且应聘者居然坚持下来了,遇到这样的人就让他升职吧,这种人在世间已经罕见了。否则照样留不住,除非贵公司的待遇非常好。{:5_246:} 这个对应聘者来说确实比较老火,招聘许诺只是把人忽悠来所使用的伎俩,所以不能全信,还是要等具体入职后才能真正确定薪酬、福利、试用期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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